衡教社政〔2016〕4號 衡水市教育局
關于創建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通知
各縣市區教育局,工業新區管委會社發局,濱湖新區教委,市直各學校(含民辦)、幼兒園: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四中、五中全會精神,落實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全面推進依法執教、依法治校充分發揮依法治校示范校的師范作用,根據教育部《全面推進依法治校實施綱要》和省教育廳關于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工作的相關要求,經市教育局研究決定從2016年開始,在全市中小學(含職業學校、民辦學校)、幼兒園(含民辦園)開展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評選活動。
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推進學!耙婪ㄞk學、民主管理、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為宗旨,以促進學生、教師和學校全面發展為核心,以加強學校法治教育、制度建設、民主管理為重點,全面推進學校民主法治建設,提高干部師生的法律素質,提高學?茖W管理、民主管理和依法管理水平,建設民主、和諧、有序的育人環境,維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證國家教育方針的貫徹落實。
二、基本標準
(一)學校領導重視依法治校工作。把依法治校納入學校重要工作議事日程,有明確的主管領導、專門機構和人員負責依法治校工作。制定依法治校的工作規劃和目標,明確各職能機構、工作崗位的職責和任務,年度工作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形成全員參與、全方位推進依法治校工作局面。
(二)學校法治教育得到切實加強。普法工作做到有規劃、有計劃、有部署、有檢查、有考核。建立了干部、教職工學法制度,干部教師備有適用的普法教材。開設學生法治教育課,并做到經費、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法治宣傳教育活動。
(三)校園民主法治文化建設得到重視和加強。民主法治建設成為校園文化建設的重要內容,在學校教育教學等各項工作中滲透民主法治教育,通過校報、板報、廣播,開辟普法園地,制作標語牌,廣泛開展民主法治宣傳教育。干部師生民主法治意識增強,校園民主法治氛圍濃厚。
(四)學校配備法律法規規章齊全。各職能部門備有常用的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用書。學校領導和行政管理人員備有教育法律、法規、規章等專業法律法規規章用書及相關資料。
(五)學校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健全。依法制定學校章程,經教育行政部門審定后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依法制定教育教學、財務及后勤、人事及教師、學生及班級、安全及穩定等各項管理制度,學校各項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六)學校內部管理體制完善。依法建立學校相應的內部管理體制,校長、學校黨組織、校務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工會、教代會等組織機構健全,職責明確,工作到位,協調配合,在依法治校工作中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七)學校辦學活動依法規范。建立健全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規范和標準,依法執教,教書育人。無亂招生、亂收費、亂發文憑現象;無嚴重侵害教師、學生合法權益的現象;無開除未成年學生現象;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年輟學率控制在規定范圍以內;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學校領導、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無刑事犯罪行為;校園秩序良好。
(八)學校民主管理與監督得到加強。依法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制度,實行校務公開制度,依法保障教職工對學校重大問題、重大決策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中小學校要建立與社區、家長聯系制度,完善家長委員會制度,定期聽取社區、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和建議,接受社區、家長對學校工作的監督。
(九)教師合法權益依法得到維護。依法聘任教師,依法提供相應的工作條件,保障教師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和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參加進修培訓等權利。保障教師工資及時足額發放和相關的福利待遇。保障教師通過校內民主管理機制參與學校管理。建立和實行校內教師申訴制度,維護教師合法權益。
(十)學生合法權益依法得到保護。依法維護學生受教育權,尊重學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依法履行對學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學生傷害事故。建立并實行校內學生申訴制度,維護學生合法權益。無教師侵犯學生人身權的違法犯罪行為。
三、評選辦法
(一)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主要依據本通知要求和《衡水市依法治校工作考核評估標準(試行)》(附件1,以下簡稱《評估標準》)評定,從2016年開始每兩年評選一次。
(二)凡經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設立的全日制中等職業學校、普通中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和幼兒園(以上均含民辦),均可參加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評選。
(三)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的評選,按照學校自評申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考核推薦、市教育局審查確定的程序進行。
1.學校按照《評估標準》進行自評,填寫《衡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審批表》(附件2),并提供反映學校依法治校工作成效和特點的相關材料,向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申請。
2.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考核組對申報學校進行初評遴選。聽取學校的匯報;查閱檔案資料;察看有關設施;召開座談會或通過問卷調查,聽取教職工、學生和家長的評價意見;按《評估標準》評定得分,擬定考核評估意見。
3.市教育局對各縣級教育行政部門經初評遴選后推薦的學校進行綜合審查,確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名單,并組織專家對入選學校進行評估、復核,在此基礎上,擇優選定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 市教育局對擇優選定的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采取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天,公示期間收到舉報經經查屬實的,取消評選資格;情節嚴重的給予通報批評。對經公示后入選的學校,由市教育局授予“衡水市依法治校示范!狈Q號,并給予表彰,頒發獎牌。
四、組織領導
依法治校是依法治教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創建活動,對推進學校民主法治建設,促進管理理念、管理體制和管理方式轉變,提高辦學水平,實現和諧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把創建活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搞好規劃,周密部署、狠抓落實,注重實效,確保創建活動的順利進行。 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實行定期復查、動態管理制度,原則上每2年組織一次。經復查合格的學校,保留“衡水市依法治校示范!狈Q號;對復查不合格的學校,給予黃牌警告,嫌棄整改;對復查中發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衡水市依法治校示范!狈Q號,收回獎牌:
1.學校及教職員工在履行職務過程中犯罪的;
2.學校辦學活動、管理秩序混亂造成不良影響,或者受到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通報批評的;
3.發生嚴重侵害教師、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在校內或社會造成較大影響的;
4.發生應當由學校負主要責任的重大安全事故的;
5.以虛假材料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稱號的。 今后的省級依法治校示范校一律在市級依法治校示范校中遴選推薦。
五、相關要求 各縣市區的推薦名單及學申報校材料請于2016年8月底報市教育局社政科,同時電子版發郵箱shezhengke9834@163.com。原則上工業新區、濱湖新區推薦名額1個,其他縣市區推薦名額不超過3個。
附件:
1、衡水市依法治校工作考核評估標準(試行)
2、衡水市依法治校示范校審批表 衡水市教育局 2016年7月18日 附件1: 衡水市依法治校工作考核評估標準(試行) 一級 指標 二級 指標 評估內容 分值 評分標準 自評 得分 考評 得分
(一) 重視 程度 5?分 辦學 理念 1.學校辦學宗旨體現依法治校、建立現代學校制度等重要理念。
1 理念明確1?分;一般0.5?分;沒有0?分。 組織 領導 2.學校黨政領導重視并定期研究依法治校工作,有分管領導和專門機構負責落實依法治校工作部署。
2 工作機構、人員不落實扣2?分;有工作機構但不正常開展工作扣1?分。 3.制定依法治校實施方案和年度法制工作計劃、總結。 2 未制定實施方案不得分;缺少年度法制工作計劃和總結扣1?至2?分;實施方案和年度法制工作計劃形式化扣1?分。
(二) 制度 建設 10?分 學校 章程 4.依法制定學校章程且經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3 無章程扣3?分;章程未經教育主管部門備案扣2分;章程內容不合法或者不合本校實際扣1至2分。 5.學校領導、教職工、學生知曉章程內容。 1 無組織學習章程的行動或師生不了解章程內容扣1?分。 6.遵照章程依法辦學。 2 有違反學校章程的現象,每項扣1?分,扣完2分為止。 規章 制度 7.修訂、完善各項管理制度。 2 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修訂不及時,每項扣1?分。 8.管理工作程序化、規范化。 2 管理工作無流程或不規范,每項扣1?分。
(三) 管理 體制 8?分 機構 設置 9.依法建立相應的管理體制,組織機構健全,設置合理。 2 機構設置不合理視情況扣1?至2?分。 10.各組織機構職責明確,運行正常,依法發揮實際作用。 2 組織機構職責不清或運轉不暢,每項扣1?分。 運行機制 11.建立健全科學民主決策機制,學校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健全、規范。 2 議事規則、決策程序不健全、不規范,每項扣1分。 12.實行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 2 未實行目標管理和績效管理,缺1?項扣1?分。
(四) 辦學 活動 18?分 辦學 行為 13 .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依法實施辦學活動。 2 經查實有違規辦學行為的不得分。 14 .近三年內沒有發生重大校方責任事故或其他負面影響較大的事件,教師、學生無嚴重違紀、違法行為。 3 發生1?起即不得分。 教學 活動 15.全面落實國家課程方案和各學科課程標準,嚴格執行課程計劃。 3 有隨意增減課程、課時現象不得分。 16.教學管理活動規范,課堂教學秩序良好、效率較高。 2 課堂教學秩序混亂或效率不高,每發現一起扣0.5?分。 素質 教育 17.嚴格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規范辦學行為的有關規定,面向全體學生,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3 有效落實3?分;一般1?至2?分;發現有違反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有關素質教育規定的行為扣1分,扣完為止。 18.辦學特色鮮明,教育成果顯著。 2 成果顯著2?分;一般1?分。 辦學 質量 19.制定校長任期內辦學質量目標。 1 無學校辦學質量目標不得分。 20.學校教育教學質量良好。 2 教學質量評估良好2?分;一般1?分。
(五) 民主 管理 8分 校內 監督 21.依法建立教職工代表大會和教職工工會,并發揮積極作用。 2 未定期召開教代會或未建立教職工工會扣1?至2分。 22.實行校務公開,凡涉及學校的重大決策以及師生權益的重要事項,應及時公開,接受群眾監督。 2 校務公開制度不健全扣1?分;重大決策及重要事項公開不及時扣1?分。 校外監督 23.?自覺接受和配合人大、政協、教育督導、教育行政部門和相關行政機關依法進行的監督、檢查。 2 依據監督、檢查反饋以及學校的整改情況酌情給分。 24 .建立學校與社區或行業企業、家長聯系制度,定期聽取社區或行業企業、家長對學校的意見和建議。 2 未建立與社區或行業企業、家長聯系制度扣2分;未定期聽取意見扣1?分。 (六) 教師 權益 12?分 教師權利 25.依法聘任教職工,簽訂聘用合同。 2 發現不依法聘任教職工現象的不得分。 26.教職工工資及時足額發放。 2 有不及時發放教職工工資情況的不得分。 27 .保障教師實施教育教學活動和開展教學科學研究、參加進修培訓等權利。 2 雖有規定,但制度未落實扣1?至2?分。 教師 履責 28.教師管理制度健全、合法,且得到有效落實。 2 制度不健全或落實不好扣1?至2?分。 29.保障教師參與學校管理。 2 教師參與學校管理的制度健全、教師積極性高2分;一般1?分。 教師申訴 30.建立和實施校內教師申訴制度。 2 教師申訴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好,扣1至2分。 (七) 學生 權益 15?分 學生權利 及 保障 31.依法維護學生受教育權,對學習有困難,心理、行為有偏差的學生有具體的幫教措施。 3 沒有認真執行學籍管理規定扣2-3?分;處分學生程序不完善扣2?分。 32.建立和實施校內學生申訴制度。 2 學生申訴制度不健全扣1?分。 33 .保障學生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項活動。 2 未確保學生每天鍛煉一小時扣1?分;未確保學生參加其他教學活動扣1?分。 34.尊重學生人格及其他人身權利,無體罰或者變相體罰及侮辱、歧視學生的現象。 3 有體罰學生等現象不得分。 35.按照有關規定向學生收取費用,無亂收費現象。 2 有違規收費現象不得分。 學生安全保障 36 .建立學校安全事故的預防、處理和報告制度,并有安全管理應急預案。 2 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扣1?分;無安全管理應急預案扣1?分。 37.依法妥善處理學校安全事故,每年定期舉行應急預案演練。 1 出現安全事故不能妥善處理或沒有按期進行應急預案演練不得分。 (八) 學校 權益 7?分 后勤保障 38.學校資產和財務管理規范,學校采購工作公開透明、操作規范。 3 學校資產不及時上賬扣1?分;財務管理不規范扣1?分;采購工作不規范扣1?分。 依法?應訴 39.依法處理學校法律糾紛,近三年沒有發生學校敗訴案件。 1 發生一起學校敗訴案件扣1?分。 (九) 法制 教育 13?分 合同審查 40.建立學校信訪工作制度,依法處理信訪矛盾糾紛。 2 信訪制度不健全扣1?分;不能有效處理信訪矛盾糾紛扣1?分。 41 .學校對外簽訂的重要合同需經過法律顧問審查。 1 近三年內,學校對外簽訂的重要合同未經過法律審查不得分。 法制教育規劃 42.認真貫徹國家和教育系統普法規劃,制定學年度普法計劃。 2 無普法規劃不得分;缺年度普法計劃扣0.5?至1分。 43.把法制教育作為學校重要的日常工作。 1 學校法制教育機構不健全不得分。 普法責任制 44.建立普法責任制,做到有措施、有落實、有總結。 2 未制定普法責任制扣1?分;普法工作不落實、流于形式或無工作總結扣1?至2?分。 45.?學校領導、教職工的法律學習形成制度。 1 無學習紀錄不得分;學習紀錄流于形式扣0.5至1分。 法制宣傳 46.按照規定開設法制課,做到計劃、課時、教材、師資?“四落實”。 2 做到“四落實”2?分;?有其一不落實扣0.5?分。 47.在學科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 2 全面落實2?分;?一般落實1?分;?未落實不得分。 48.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活動。 3 教育活動形式多樣、載體豐富3?分;一般1-2分,差得0?分。 (十) 工作 成效 4?分 工作特色 49.依法治校工作有特色,受到縣以上有關部門表彰或者在縣以上工作會議上交流經驗。 2 特色明顯2?分;一般1?分;無特色0?分。 法治文化 50.學校領導、教職工、學生法律素質明顯提高,形成學法、用法、依法辦事的校園文化環境。 2 校園法治建設氛圍濃厚2?分;一般1?分。 合計 總賦分100?分 否決性指標 (1)近三年內,學校有嚴重違規行為受到過有關部門查處的。 (2)近三年內,學校教職員工有違法犯罪行為,受刑事處理的。 (3)近三年內,學校發生過重大事故或刑事案件,且校方因管理漏洞或處置不當負有責任的。 注:1.?學校出現否決性指標中任一項,不得申評。 ?該評估標準總分為100分,自評分數≥90分者,方可申評。 附件2: 衡水市中小學依法治校示范校 審批表 申報單位 送審單位 年 月 日 填表要求 一、學校自評意見一欄,由學校填寫,內容應包括學校依法治校的工作情況、經驗、特點、成效等。在工作基本情況部分,應按照衡水市中小學依法治校示范校標準,逐項總結有關工作。要求文字簡練、重點突出,內容詳實,字數不超過1500字(具體總結材料可另附)。 二、本表一式3份,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市教育局社政科。 學校名稱 校長姓名 聯系電話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學校自評意見: 縣級教育局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市教育局意見: (蓋 章) 年 月 日 衡水市教育局辦公室 (主動公開) 2016年7月18日印發